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
(粤建房字[2002]55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国土局):
现将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建住房[2002]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建设和房管部门要按照省建设厅的部署,在今年继续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工作中,进一步重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按照建设部《通知》的要求,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
二、实行市场与现场联动管理,对违规行为的,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誉档案,对开发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违规行为,通过电脑网络或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