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为导向,不断推进食品生产行业自律
在学习借鉴兄弟市局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系统部分产品进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试点。
一是建立诚信档案。各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本企业诚信工作档案,按照规定对本企业诚信情况进行自我考评。
二是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诚信制度。确定全市饮用水、乳制品生产企业作为试点,先行建立诚信体系的分类、评价、结果运用、动态管理及运作等制度,并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三是实行分级监管。根据分级情况确定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的频次,使日常监管工作更有针对性。同时,对信用等级较高和较低的食品生产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消费。
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密切与食安委、工商、卫生、贸易等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与联动,推进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五是抓好典型。选择确立一批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已形成一定规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诚信企业作为典型,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建设,促进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四、以科学监管为手段,切实增强小作坊长效监管能力
严格按照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诚信等级分类规定要求进行监管。
一是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食品加工小作坊关停并转及提升的扶持政策,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合力度,力争20%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得到提升。
二是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对全市生产环节尚未纳入整规的“三无”食品加工小作坊,作全面再梳理、再界定。
三是各县(市)、区局(分局)根据小作坊的具体情况,明确小作坊业主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季节性生产小作坊关停时间表,加大小作坊在生产期间的巡查和抽检工作力度。
四是按照“乡镇为主负责、部门牵头协调、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原则,对已经完成整规工作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面“回头看”,以便查漏补缺,建立长效动态监管机制,迎接省政府“十小”整规工作验收。
五、以增强责任意识为根本,共同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