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
护士条例》,认真贯彻执行《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落实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以下20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3、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承担和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进行考核评定,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奖惩相结合。
(二)切实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各岗位护士的基础护理项目、工作规范及必须履行的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落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
5、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包括病情观察、为患者实施的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
6、临床护理工作实行责任制,责任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增强护士责任感,密切护患关系。
7、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减轻患者负担。
(三)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丰富工作内涵。
8、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
9、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在做好规定护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全程化、无缝隙护理,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