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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后,及时向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对应查处而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把执法检查质量

  一是严格内外业核查。在内外业核查中,对每个图斑都要核查到、记录到,并对照《登记卡》逐项登记入库。参与核查填报的各业务机构工作人员都要签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要足额拨付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调集充足的人员力量,为卫片执法检查配备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以及用于外业核查的车辆等必要装备,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在核查中要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成果,将卫星遥感监测成果与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近几年合法审批的转征收用地勘测定界电子成果进行叠加,初步掌握图斑的基本属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要以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省厅在督查验收中将综合各类信息资料,对照近年立案查处情况,借助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督促核查,严把质量关。对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工作或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

  (六)严格数据报送

  各市(州)、县(市、区)要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注意数据资料保密工作。报出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1.电子报送,使用新版《系统》,通过网络直报。电子报送内容除汇总数据外,包括所有新增建设用地的具体信息;同时,一并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

  2.纸质报送,按本方案要求报送厅执法监察局(一式三份)。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光齐  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 玲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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