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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全员培训战略。从201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建立企业家培训机制,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化竞争的企业家队伍;组织省重点支持企业高管人员参加出国培训或在国内重点大学培训。健全长效机制,依靠人才促进行业发展。建筑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并保证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应从“阳光培训工程”中为建筑业农民工安排一定比例的培训名额;禁止在工程招投标中压减职工教育经费。

  (三)提高建筑行业装备水平。支持大型建筑业企业以承建重大工程项目为平台,装备一批国内领先的大型机械设备。以信息化改造和提升建筑业,建立管理网络,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指导企业加大投入,尽快实现生产过程的大型作业自动化、智能化,小型作业机械化。鼓励组建设备租赁企业,为建筑业企业提供管理严格、设备先进的社会化服务。定期公布建筑业鼓励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和强制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名录,强制报废危及建筑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

  五、推动企业拓展外埠市场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地区推介、企业互荐、企业投资、资本运作等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依托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省建设厅驻外办事处等专门办事机构,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市场建立区域间的协作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推介我市建筑业企业,为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开拓市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承揽建筑工程。鼓励企业与国内外优势企业联合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我国对外援助工程建设,树立品牌,开拓当地建筑市场。用足用好外经权优势,扩大国际工程承包与合作,寻找稳定的协作伙伴。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规模。

  六、完善工程建设体系

  (一)优化建筑市场体制。进一步打破行业壁垒、地域分割和体制障碍,减少对建筑市场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大力提升建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建立防范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建立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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