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调查了解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川经信产业函〔2010〕276号)
有关市经委: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省获批四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奇葆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这几个基地要很好地抓,真正抓出高水平意义很大”。成云副省长对抓好四个基地的创建工作也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2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积极推进我省四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全省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建设中起好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各基地近期创建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及重点进行书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2月2日首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后,各有关市和主体园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主要措施;
(二)当前及下一步各有关市和主体园区深入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思路、工作方案(计划)和主要政策措施。
二、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市经委按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十大基本条件和创建工作的五个方面要求(见附件),结合本地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实际,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方案,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积极为拟于近期召开的省政府专题会议作好准备。各市汇报材料于2010年3月5日前报送我委产业政策处(省园区推进办)。
特此通知。
附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有关要求
联 系 人:邓 军
联系电话:028-86263257 86263487(传真)
电子邮箱:cyzcc@scjm.gov.cn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有关要求
一、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概念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水平和规模居全国领先地位,在产业升级、“两化融合”、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军民结合、节能减排、效率效益、安全生产、区域品牌发展和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