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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安徽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的通知


  6. 病情观察及处理: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药物反应、皮肤、饮食、睡眠、排泄、呕吐、咯血、异常化验结果等方面的异常情况,针对异常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处理后患者效果。

第五节 手术护理记录

  1. 手术护理记录是指患者在接受手术的过程中,由手术室巡回护士书写的记录。

  2. 患者入室后,由巡回护士据实填写患者术前一般情况和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等,应明确入室时间、是否带入液体、带管等。

  3. 手术前,护士应检查手术所用各种无菌包的灭菌时间、有效期限、灭菌效果和责任人,确认符合要求后,记录“合格”。

  4.巡回护士、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登记,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名。

  5.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在术前、腔隙关闭前及关闭后对所用器械、敷料的数量进行认真清点、核对,由巡回护士对具体情况进行记录,要求填写具体核对数目。核对无误后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共同签名,若出现特殊情况,可记入“备注”栏内。

  6. 术毕,应如实记录手术患者基本生命体征(注:应与麻醉记录末次数值一致),有无气管插管、留置引流管和带回的液体名称和量,以及出室时间、去向等。由手术室巡回护士与病房护士进行交接。

  7. 巡回护士应对术中是否留取标本进行记录。标本的送检与交接,另按手术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节 各专科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1.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及要求。

  2.ICU患者护理单2记录及要求,本单适用于使用呼吸机病危患者。

  3.CCU危重患者护理单记录及要求。

  4.NICU危重患者护理单2记录及要求,本单适用于使用呼吸机病危患者。

  5.心脏外科危重患者护理单2记录及要求,本单适用于使用呼吸机病危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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