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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重点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推进省管企业董事会建设。以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为突破口,在新组建的省国控公司、交投集团、铁投公司、水投公司等企业开展完善董事会试点,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健全董事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决策科学、制衡有效、防控风险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提出进一步扩大省管企业董事会试点的实施意见。实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任用制度。

  以上三项工作由省政府国资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等部门负责。

  (四)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步伐。积极争取开展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取消现行代管模式,将全省电业系统资产、债务、人员统一上划国家电网公司。推动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经营与监管分开,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

  此项工作分别由郑州电监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积极推进农村体制改革

  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以建立粮食稳定增长长效机制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把我省建成国家农业产业化集聚区、国家食品加工制造基地。(一)建立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不折不扣落实对种粮农民的各项政策,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对粮食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倾斜的投入政策。创新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补贴机制,探索补贴对象由土地承包者向土地经营者合理转变的有效途径。

  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农办、省农业厅、水利厅、科技厅等部门负责。(二)创新土地流转方式。依法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规范流转行为。根据实际需要,依托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扶持培育土地专业合作社、土地交易市场、土地协会等中介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试点,搭建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平台。建立和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方法,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此项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委农办、省农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三)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坚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生态省建设同步开展,2010年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工作。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建立林业合作组织,为林农提供金融保险服务,完善林业要素市场体系。建设4种类型的林改配套改革示范区,为全面推进配套改革积累经验。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平原林改示范区,重点结合平原地区特点,在林权流转、林木交易及林业复合经营等方面探索经验;建设林业金融服务改革示范区,重点在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保险、林业资源评估等方面探索经验;建设林业综合改革示范区,重点在公益林改革、林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探索经验;建立林业集约经营示范区,重点在放活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林业合作经营、林改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探索经验。

  此项工作由省林业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负责。(四)完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农信社县级联社股权改造和产权改革,整合城区农信社资源,组建若干个区域性农村商业银行。加快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步伐,推动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吸引省外银行机构来我省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10年争取新组建村镇银行3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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