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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规范使用海南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规范使用海南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的通知
(琼农字〔2010〕45号)


各有关市县农业局(农委)、农技中心:

  为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单规范有效,省农业厅统一印制《海南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现就规范使用报告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理。从3月8日开始,全省统一使用《海南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报告单由各市县农业局(农委)统筹安排,要指定专人发放,并建立检测台帐,以便查询和追溯。

  二、报告单要严格填写,须经检测人员签字,并加盖市县农业管理部门和检测机构(农技中心)公章后方具有效力。如对不合格的产品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单,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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