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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路面及附属设施日常保洁养护技术标准》和《重庆市高速公路沿线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标准》的通知


  2.护栏(含桥梁护栏)清洗:射线高速公路路段每周1次,其他路段每月2次。

  3.桥涵:桥面排水设施一般应配备两人每天进行疏通;在汛期前后应对排水系统进行清淤,每年至少清淤2次;桥梁护栏重新油漆每年2次。

  4.隧道:隧道内装清洁每月1次;排水设施清理每半年1次。

  5.中央分隔带:射线高速公路路段每月进行1次专项清理(包含公里桩、导向标、立面标清洁等),其他高速公路路段每两月进行1次专项清理;所有高速公路路段每年进行1次全面清理(除专项清理内容外增加绿化植物、栽植土、垃圾等方面的全面清理)。

  三、质量要求

  (一)路面清扫应及时清理路面上的各种杂物,维持路面的整洁,做到: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为辅,机械清扫时留下的死角用人工辅助清扫,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路面杂物如石块废轮胎等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对不能立即带离高速公路的必须放置紧急停车带靠边坡处,待清洁车辆经过时带走。

  (二)进行路面清扫时,应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宜选择在交通量小的时候进行作业。清扫车和作业人员应有明显的作业标志。

  (三)当路面被油类物质或其它化学品玷污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清除污垢,并用清洁剂清洗干净;

  (四)及时清理收费广场、管理站房的各种杂物,维持其整洁。

  (五)护栏等沿线设施清洁:

  1.对沿线标志每年至少全面清洗1次;

  2.对标线、导向标上的污秽物,必须及时进行清扫或冲洗,保持反光效果。

  (六)保证桥、涵表面平整清洁,桥面排水系统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并经常保持畅通。

  1.及时清理桥面积水、污物,清理桥梁伸缩缝内砂、石等杂物;

  2.及时对栏杆进行清洗;

  3.对桥面标志经常清洗,保持反光效果;

  4.必须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5.伸缩缝当出现病害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6.隧道洞身清洁以机械作业为主,以人工作业为铺。结构物的清洁应选择在交通量较小的时候进行,以减小交通干扰,降低事故风险;

  7.中央分隔带应确保没有积尘和垃圾堆积,清理工作应采取占道施工方式进行,确保行车、施工安全。

  附件2:
  重庆市高速公路沿线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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