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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的通知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43.继续实施裸露农田治理,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局长赵根武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44.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统筹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抓好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市政市容委主任陈永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委、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四、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5.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征地转居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46.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健全适合都市型现代农业特点的补贴政策体系,坚持已有直补政策,进一步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把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47.加大对农民创业的扶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创业的信贷扶持力度,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为农民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协办单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北京银行等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48.推进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完善村级卫生服务设施,探索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对口支援医院双向转诊机制。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49.适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50.研究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51.继续提高山区路网服务水平,支持山区旅游发展。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改造国道111线(二期)、谭王路、滦赤路等旅游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

  52.完成平谷区、门头沟区新建及提级的AAAA级旅游景区沿线国道、市道、县道指路标识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平谷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

  53.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督促相关区县抓紧进行审批和报送,实现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总结新农村规划编制经验,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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