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平顶山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兼并重组的范围、目标和方式
  (一)兼并重组的范围。此次兼并重组的重点是全市年生产规模在15万-30万吨的地方煤矿(含15万和30万吨,不包括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以上煤炭企业所属矿井)。
  (二)兼并重组的目标。通过兼并重组,充分利用大型煤炭企业在管理、技术、资金和人才等方面优势,逐步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我市煤炭整体开发水平。到2010年底,省骨干煤炭企业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市占用煤炭资源量的85%以上,产量占全市总产量的75%以上;单个矿井生产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
  (三)兼并重组的方式。以省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企业并购、转让、联合重组、控股等多种方式,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我市地方煤矿。
  三、兼并重组的实施
  (一)确定兼并重组主体。大力支持以中平能化集团和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为主的省内大型骨干煤炭企业作为兼并重组主体,兼并重组我市地方煤矿,实现规模化经营。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在所兼并重组煤矿中所占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
  (二)编制兼并重组整合规划。按照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和兼并重组的原则,结合全市煤炭资源赋存、产能规模以及矿井分布状况等,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负责编制全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各产煤县(市、区)根据本地煤矿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全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负责编制本辖区内地方煤矿兼并重组规划,对被兼并重组地方煤矿要逐矿明确兼并重组主体,报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审查,并报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批准。
  四、兼并重组的工作步骤
  兼并重组工作分为3个阶段,自2010年3月开始,至2011年4月底结束。
  (一)第一阶段(2010年3月9日-2010年3月31日):制定规划方案。
  对辖区内所有地方煤矿现状(包括:资源储量、地区分布、生产规模、所有制形式等)进行调查摸底,为全市兼并重组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同时,召开专门会议对兼并重组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完成全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的编制,并对被兼并重组的煤矿要逐矿明确兼并重组主体。
  (二)第二阶段(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组织实施。1.2010年4月1日-2010年7月31日。各产煤县(市、区)按照兼并重组规划方案,明确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确定被兼并重组地方煤矿,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退出机制;兼并重组双方企业应完成兼并重组意向协议签订,并将兼并重组意向协议书报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2.2010年8月1日-2010年10月31日。兼并重组煤炭企业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资产评估和相关协议签订,报国资部门或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并报市、县(市、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3.2010年11月1日-2011年3月31日。煤炭企业完成办理相关产权、证照变更或过户手续,全面完成兼并重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