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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总召集人:刘雪萍 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
  召 集 人:杨远习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妇儿工委副主任
  曾宪彪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陈文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义俊  市公安局副局长
  廖宪成  市民政局副局长
  龙凤鸣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兴燊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钟郡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翟献全  市卫生局副局长
  覃恩先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梁惠珍  市广电局副局长
  梁友娟  市总工会副主席
  吴松青  团市委副书记
  潘美杰  市妇联副主席、市妇儿工委办主任
  李荣正  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远旺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翟献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婚检技术培训、考核、督导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区、管理区)设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形成分级管理机制。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加快我市免费婚检的实施,进一步明确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卫生部门:负责具体婚检工作,依法开展婚检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岗位培训和监督考核,向社会公布定点婚检机构,发给“免费婚检定点机构”牌匾,统一刻制婚检机构专用章;加强婚检工作管理,提高婚检质量,简化婚检流程,严格婚检经费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婚检经费,按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婚检经费的监管,按时拨付婚检经费。
  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处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向结婚当事人宣传婚检的重要性,告知免费婚检政策,积极引导结婚当事人自觉进行婚检。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咨询服务内容、宣传资料,利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宣传婚检,开展保健指导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宣传工作。
  妇儿工委办:负责收集、通报婚检信息,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婚检工作。
  宣传部门及妇联、团委、残联等团体:开展各种婚检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宣传免费婚检政策,积极推进婚检工作。
  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免费婚检工作。负责建立婚检信息电子化管理网络,提高信息管理水平。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和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婚前检查信息资料,为婚检工作年度考核及婚检资金拨付提供科学依据。
  (三)落实经费,强化监管
  1.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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