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3、完善生活垃圾及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化建设;润禾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今年6月底以前完成达标验收;加快长治市医废集中处置中心的建设进度,今年12月底以前投入正常运行,并完成竣工验收,保证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有效处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4、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扩大市区垃圾清运范围,加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管理,完善城市辖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5、加强县市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长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今年8月底前投入运行,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快屯留、长子、长治县三个在建垃圾处理项目进度,开工建设武乡、襄垣、壶关、沁源、沁县等5个县垃圾处理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
(四)城市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1、制定浊漳河、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保障饮用水安全,提高饮用水水质。在完成辛安泉域和各县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保护区水生态修复、河流生态修复,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监督、监测和水质维护。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 市环保局
3、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一是实施浊漳河干支流11条河道疏浚、清淤和防堤建设;二是实施长治市黑水河、石子河、南护城河和东防洪渠的综合治理;三是对市区周边河道进行净化和美化,根除黑臭现象,逐步提高河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利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
4、开展水环境功能区断面整治。对功能区水质断面(北寨、暴马、石子河、店上、黄碾)的河道、岸坡进行整治,定期更换功能区河道水质。同时搞好市污水处理厂至北寨的河道疏通和清淤工作。重点加强黄碾断面及以上河道的治理和沿岸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治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环保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五)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照《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市级环境监测站达到中部地区二级标准;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达到中部地区三级标准,并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