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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解决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全市工商系统在服务理念、执法水平、行业风气、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有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工商系统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对民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深化评议成果。
  开展首届“杭州市政风行风建设创新举措”评选活动。总结各地各部门近年来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一批好典型、推广一批好举措,进一步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
  (二)深入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
  按照省、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深入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着力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构建暨“两家两中心”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完善、领导干部服务企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效能监测、“公述民评”、软环境测评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
  (三)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涉企乱收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清理规范等三项工作。
  以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自查与抽查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资金等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程序、限额、资金使用等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继续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加强对已取消、暂停、降低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三查”、“三抓”活动,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继续深化“五项治理”,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继续抓好“一规范、三严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有效遏制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腐败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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