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推进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统一思想认识。厅机关全体同志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推进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促效能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推进效能建设。
2、坚持机制创新。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开展近五年来,厅机关工作人员效能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总体上呈全面进步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机关行政效能的深层次问题。为适应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挑战、加速安徽崛起进程的要求,深化效能建设也必须坚持机制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制度创新和落实,形成效能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3、规范行政职能。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细化厅“三定”规定和处室职责,编制厅机关行政管理权限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管理事项名称、内容、权限、权力行使方式等。对于原则性、开放性权限条款,正面列举具体涉及范围和权力行使情形,对于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权限,细化标准、层级和行使规则,除涉密外一律向社会公开。未向社会公开的管理事项和权限,一律不得行使。
4、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理顺厅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明确处室之间职能界限,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防止和减少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处室负责,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杜绝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牵头部门主动承担主办和协调职责,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征求协办部门的意见建议,拖延办理或者未提出主办意见,应承担相应责任。协办部门应积极承担协助职责,对主办部门提出的办理意见,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协办意见,逾期视为同意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优化办事流程。
5、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以机构改革成立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为契机,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试点工作。研究出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办法》,明确厅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审批责任,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探索建立“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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