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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抑制我省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抑制我省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2010〕4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抑制我省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六日

  关于抑制我省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精神,推动我省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部分产能过剩行业面临的形势。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采取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措施,出台了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推动结构调整方面提出了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兼并重组、自主创新等一系列措施。目前,政策效应已初步显现,工业增速稳中趋升,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情况有所缓解,产业发展总体向好。但总体上看,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还不够快,各地区、各行业发展还不平衡,不少领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等行业的现有产能已分别超过市场需求的28.6%、40.7%、28%和30%,电解铝、大豆压榨、氮肥和磷肥等行业产能过剩仍比较严重,多晶硅、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的苗头。对于部分行业出现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如不及时加以调控和引导,任其发展,市场恶性竞争难以避免,经济效益难以提高,并将导致企业倒闭或开工不足、人员下岗失业、银行不良资产大量增加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国家和我省扩大内需一揽子计划的实施效果和来之不易的企稳向好形势,而且将错失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市场形势推动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因此,必须尽快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引导和配置到优化存量、培育新的增长点上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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