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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抑制我省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支持重点企业发展电子平板显示玻璃、光伏太阳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等高技术含量的产品。鼓励企业加快推进联合重组,积极参与国内行业的整合,形成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企业集团。

  (五)煤化工。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产业政策,遏制传统煤化工盲目发展。今后3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和甲醇项目;稳步开展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建设。对焦炭和电石实施等量替代,禁止建设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和规划范围外的焦化、电石项目。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8万吨以下合成氨装置。

  推动传统煤化工行业整合重组,加快装置现代化改造,促进行业向大规模、低成本、节能型方向发展。积极推进规划内现代煤化工示范项目建设,加快甲醇制烯烃、合成气制乙二醇、大型醋酸等先进工艺技术的产业化。

  (六)多晶硅。严格执行环境监管、用地管理、项目投资管理和技术准入等有关规定,提高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对缺乏配套综合利用、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000吨/年,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多晶硅,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60千瓦时/千克,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小于98.5%、99%、99%。到2011年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多晶硅产业,壮大龙头企业,推动企业重组,引导、支持多晶硅企业以多种方式实现多晶硅-电-煤-化工联营,促进多晶硅生产企业与下游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联合发展,延伸完善产业链。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改良西门子法还原炉系统、氢化系统、尾气回收系统等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实现完全闭路循环和高效节能生产;支持节能环保太阳能级多晶硅技术开发,降低生产成本,加快物理法、硅烷法、循环流化床法多晶硅技术产业化步伐,实现规模化,提升市场竞争力。

  (七)风电设备。抓住大力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历史机遇,把我省风电装备产业培育成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严格控制风电装备产能盲目扩张,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建立完善风电装备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禁止落后技术产品和非准入企业产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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