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4月)。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利用媒体和网络开展问计于民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起草形成规划基本思路。
(二)完善提升阶段(5月-7月)。继续深化重大专题研究。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和战略重点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推进重点专项规划和单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论证报审阶段(8月-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方针,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做好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专家咨询论证、提交市人大审议等一系列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长助理兼市发改委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人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工作班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牵头管、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保障工作经费。编制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开展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由市发改委统筹安排。各部门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经费支出,要在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县(区)要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把握工作要点。
1.深入开展课题调研。课题研究单位要组织精兵强将,制定调研计划,抓紧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确保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为科学规划提供依据。
2.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市级组建10-15人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电话、信件、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编制程序上,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队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
3.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把储备开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作为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重要手段、重要支撑,列入各县(区)、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在做好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及交通、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提出一批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