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通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通告
(甬政告〔2010〕12号)


  为保护海洋资源和海域生态环境,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及宁波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海域一律严禁开采海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