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八)积极搭建中医药科技平台。制定《重庆市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着力规范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完成中药资源学等3个市级重点学科的终期评审和针灸学等3个市级重点学科的中期评估,加强重医附一院中西医结合临床等3个新一轮全国重点学科的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湿疹中医外治法”和“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重点研究室建设与管理,努力发挥科研对临床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加强中医药三级实验室的管理,鼓励和引导行业内、外机构申报中医药实验室,促进实验室的开放,充分发挥其为中医药研究提供科学、规范的专项实验技术的作用。
(九)加强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加强对国家中医药行业专项、国家“十一五”支撑计划项目和我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的动态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率。制定《中医药科技项目立项评审标准》,探索重点招标、定向招标和自由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加大对有助于提高我市中医药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的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培养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十)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制定和完善《重庆市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继续实施全国第四批师承和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工作,并开展项目中期检查。举办第3期中医药管理人员高级培训班,提高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按照《重庆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名中医评选工作。争取协调3-5所全国知名中医药大学、科研机构来渝举办附属医院或设立分院,并在全国公开选拔或聘请3-5名国内知名的高级中医药人才来渝工作,带动我市高级人才的成长。
(十一)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和《重庆市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严格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和学分管理。举办“国医名师讲堂”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项目,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来渝讲学,着力提高我市中医药人员素质和水平。积极探索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培养基地,适时启动规范化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