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制定全市财政的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内设17个职能科(室、办)。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研究财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及局机关财务、基本建设、环境秩序、国有资产等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拟订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参与国有资源的配置、管理和监督;预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的有关财税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调处涉及市直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承担全市财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和财政普法工作;负责草拟全市财政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财政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评价;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数据库;配合有关科(室)建立月报数据库;负责布置、收集和审核全市年度会计报表;组织进行全市会计信息的汇总和分析,编印全市会计统计资料;草拟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管理监督彩票发行机构、彩票发行市场;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三)预算科(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
研究财政分配政策;草拟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县、市、区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 编制、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工作,指导全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小汽车定编工作。
(四)国库科(工资办)
监督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本级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市直属部门决算,编制汇总市本级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市本级财政的银行开户,负责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设立的管理;研究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集中核算制度;管理全市行政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对市直有关单位实行统一发放工资到个人帐户的工作进行管理与结算;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