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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案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技术、设备、资金引进的立项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我市科技交流团组的出国、出境与来华访问的活动项目;归口管理技术出口的保密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技术出口、科技新产品的参展、技术贸易考察、以及科技人员的出国培训、聘请国外专家的立项申报工作;联系对台港澳有关科技工作。
(四)科技发展科(挂高新技术开发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组织拟定全市工业、农业及科技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各行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工业、交通领域科技进步;负责编制和管理工业、农业及科技第三产业攻关计划及项目,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组织申报、协助管理国家、自治区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项目;负责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网的管理;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新产品试制计划及项目;联系、指导和帮助工交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
编制星火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指导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农村重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业、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组织评审“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星火明星企业家”等工作。
组织拟定全市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前期研究项目的管理;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群的培育发展;积极推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
(五)成果管理科
制定全市科技成果管理的规章、制度;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推广、奖励和保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市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技术出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搞好科普宣传和管理工作,并积极开展适用技术的普及推广及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综合试验示范。
承担梧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六)知识产权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工作政策,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管理全市专利工作,统筹协调我市跨地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引导专利技术的应用与实施;负责专利技术许可合同的登记与管理;负责全市专利保护工作,处理专利纠纷,查处恶性专利侵权行为和假冒、冒充专利行为;管理我市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协助管理专利代理人;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法规、法律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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