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督办科
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办工作;组织拟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负责市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登记立项、分类转办、跟踪反馈等工作。
(七) 建议提案科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方面的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对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 新闻信息科
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和上报重要政务信息,编发《江府信息》;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市人民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
(九) 政务公开科
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每季度“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内容;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受理社会公众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咨询。
(十) 人事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指导所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调配录用、政审、考核、任免、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及学历教育、ISO管理、公务出国、计划生育以及党务、纪检、工青妇、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报告的起草编写工作。
(十一)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文稿;编撰《江府调研》、《江府工作》和编写《江门概况》;围绕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市反走私和海防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各市、区和有关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组织查处跨市、区和跨部门走私贩私及有关海防案件;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及海防突发事件;组织对非设关地重点地区反走私巡防督查;收集、分析、研判有关走私、反走私的情报资料;指导海防管理、控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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