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信息;监督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的许可和对县(市、区)的督导工作;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承担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初审;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的初审和日常检测检查工作;承担化妆品卫生许可的初审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山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零售许可;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承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办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药品市场监督科

  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监督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的初审工作;审定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资格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承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有关工作;承担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负责药品广告的初审和日常检测检查工作;承担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八)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审批第一类医疗器械并核发产品注册证书;承担审批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有关事项;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的初审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承担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的初审和日常检测检查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