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与调用体系。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工作,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等高效的调用机制。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根据我市灾害应急救助的可能需要,着眼于救灾物资体系建设,优化应急救灾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布局,有计划、分批次地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全面提升我市灾害救助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大力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完善募捐款物的发放程序,确保救灾捐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建立健全应急资金投入机制,做好应对和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财力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需由政府负责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提供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财力保障。各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预备费,主要用于应对和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时的救灾抢险、租用救援设备、为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等。同时,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投入机制,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发展要求。要通过整合财政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积极探索建立救灾专项基金,提高灾害应急救助的资金保障能力。
五、加强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提高公众的减灾自救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今年的“5.12防灾减灾日”和
《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3周年之际,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气象灾害应对和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强化群众参与气象灾害抗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防群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市、县(市、区)民政、农牧部门要总结今年3月我市雪灾救援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防灾救灾的实际需要,尽快研究制定市、县(市、区)《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使各项抗灾救灾工作有章可循。
六、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靠实政府的应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