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自治区年度工作会议
为了顺利完成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做好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活动,在国家级会议结束后就地召开自治区项目年度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09年度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不足,结合国家会议要求,部署2010年度项目工作任务。同时,在自治区妇社工作会议期间召集盟市级负责人召开会议,布置盟市级工作任务,通报年度工作计划。
2.召开旗县级项目工作会议
各项目旗县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召开旗县级项目工作会议,安排好年度项目终期总结、典型案例收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和终期评估工作。
3.及时报送项目终期总结报告资料
为了客观总结5年来的项目实施情况,各旗县要认真收集整理项目执行情况信息、资料,深入乡村和项目执行有关单位,收集典型事例。项目总结、典型事例等文字材料于5月底前报卫生厅妇社处审核,提供技术支持,于6月底前报到国家级项目办公室。各地要根据本地项目执行特点,充分挖掘项目成效和经验、工作亮点、可推广的经验和典型事例素材,并对项目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二、母子保健服务能力建设
为了逐步解决我区整体母子保健服务能力薄弱,儿童保健服务水平较低的问题,安排如下活动:
1.2010年自治区继续加强儿童保健、产科专家驻县指导工作。计划分别选派儿童保健专家和产科专家3人次到项目旗县驻县指导。
2.结合意大利援助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项目开展盟市级和旗县、乡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分两个层级举办培训班。第一级培训计划6月中旬前完成,培训盟市级师资和部分旗县级师资。主要培训师资基本技能、知识,包括培训组织、实施方法、要求,培训方法、健康教育交流与传播技巧等,结合具体专业技术培训进行。第二级培训主要针对旗县级部分技术骨干和乡级技术骨干进行,包括培训组织实施方法和针对问题的专业技术培训。第二级培训由盟市级组织,自治区选派部分师资提供技术支持。
3.各项目旗县根据本地母子保健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开展培训,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内容必须是针对当地各级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培训要加强考试考核,进行严格的操作实习。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考试考核合格率达到85%以上。培训方式分集中培训,开展服务机构内部培训,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的专门培训。在培训班举办前两周与卫生厅妇社处联系,争取专家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