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兰卫法函〔2010〕57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最后一年,为保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卫政法发〔2010〕30号)、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卫法监发〔2010〕142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兰州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兰卫法监发〔2006〕550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结合全市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兰州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和《兰州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请从兰州市卫生局网站最新公文中下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兰州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地促进人民健康服务。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卫生系统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制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安排
全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4月下旬开始,9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上旬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告报市卫生局法监处。
(三)检查验收。7至8月,市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五五”普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省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评比表彰。我局根据检查验收情况,结合五五普法期间各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评比,推荐先进典型上报卫生部、省卫生厅普法办和市委、市政府普法办,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