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区域尾水处置利用试点。开展尾水生态处理等生态修复的示范与技术研究,形成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为逐步实现“清水畅流、尾水有道、清污分流”的目标创造经验。
3、强化水功能区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和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登记备案制度;完善水功能区监测评价及考核方法,提出重要湖泊通量以及主要调水干线纳污总量和分年度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建立健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能力;组织开展入河(湖)污染物总量监控和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三、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健全节水法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和节水减免所得税政策,发布全省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加强自来水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管理,完善节水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考核奖惩机制。
2、推进试点工作。完成部分国家级和省级试点验收工作,推广试点经验,以企业循环水利用工程、区域中水回用工程、生产废水“零排放”工程和园区串联用水工程等“节水四项工程”建设为重点,分类、分区域推进“八大行业”节水专项行动,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节水模式。完成2-3个重点行业的节水技术集成。
3、扩大载体覆盖面。全面完成“十一五”全省载体建设目标任务,启动节水型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分行业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节水技术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节水参与程度。
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征管水平
1、建立严格的征收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大征收力度,提高征收到位率。
2、建立差别水价制度。研究出台差别水资源费、废污水“零排放”企业减免污水处理费和水源热泵等价格政策,组织制定超计划用水加价管理办法。
3、建立稽查审计制度。继续开展自来水用水户和重点企业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稽查审计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开展水资源费使用稽查工作,对省重点补助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4、建立上级直接征收制度。对部分“两费”缴纳严重不到位的用水大户,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直接征收。
5、规范水资源费使用。按照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的原则要求,对省级水资源费的使用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项目申报规范、资金使用规范、监督管理规范。
五、继续做好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