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创业服务支持创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科技创新
  5、整合资源支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整合资金2亿元,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奖励、无息借款等多种形式,扶持30个左右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6、支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扶持2-3个《江西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重大科技专项。
  7、实施引进人才奖励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每引进一名院士奖励补贴用人单位30万元;每引进一名“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奖励补贴用人单位20万元;每引进一名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人员奖励补贴用人单位10万元;每引进一名博士或博士后奖励补贴用人单位2万元。
  ---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
  8、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扶持政策。安排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补助以及技术开发资金7500万元,扶优扶强一批工业企业。
  9、继续实施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纳税人,并将审核时间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退税的审批效率。
  10、为符合“四有三不”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2010年设定担保总额指导性工作目标60亿元,缓解企业“贷款难”问题。
  11、创新信用担保模式。推行仓单质押、退税质押、以及政府打捆等方式,降低部分反担保条件,支持创业企业发展。
  12、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新增安排奖励经费1000万元,对省级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行考核奖励政策。
  13、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安排资金5500万元,对县域金融机构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部分,经考核,财政按2%比例给予奖励。
  14、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安排省级科技型创新基金2000万元,通过无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
  15、支持外贸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安排外贸发展扶持基金3000万元,支持外贸企业出口;支持实际内外资引进项目,吸引世界500强公司及省外其它大公司来赣投资;支持企业承包、承揽国外工程;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和资源开发。
  16、实施困难企业缴纳社保资金优惠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帮助困难企业发展。
  17、支持农业林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安排省级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资金、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3.2亿元,通过贴息、补助、担保等方式,支持农业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民就地创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