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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同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矛盾相结合,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完成好培养各类合格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高民族素质的任务相结合,同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水平,在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上下功夫。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影响发挥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师生的先锋模范作用的主要问题,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主动走进矛盾、查找问题、破解难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校风、强教风、带学风,在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上下功夫。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着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在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关、利益观,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上下功夫。
  各高等院校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要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全面推动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入学习,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上下功夫。
  另外,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统一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将组织开展以“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努力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指导,督促检查。教育系统各级党委(总支)要加强对下属部门和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了解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要求。要确定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省委教育工委已经确定了10所高校为学习示范点,各市区教育局和各高校也要确定不少于10个不同类型的学校和单位为学习示范点。同时,要树立和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成功经验,以带动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师生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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