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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乡环境卫生“春风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目标及标准

  (一)垃圾清运(背街巷道倒运)

  1.垃圾倒运及时,居民区及巷道无垃圾积存、无乱堆乱放、整齐洁净。

  2.垃圾站点做到日产日清,底部与地面持平,周边保持洁净,垃圾容器保持清洁。

  3.车辆作业完成后,站点不留残底和痕迹。环卫专用车辆要密闭运输,无遗撒泄漏、污染街路现象。

  (二)厕所清掏

  1. 水冲式厕所要达到“五净四无三完好”,即蹲台净、地面净、四壁净、门窗玻璃净、隔板及便池净;无纸屑烟头、无池外便迹、无恶臭、无积尘蛛网;厕容、标记、设施完好。

  2.旱厕清掏达标,粪便距蹲位一米以下,保证市民正常使用。出粪口无粪便堆积,旱厕周边垃圾杂物及时清理。

  3.旱厕做到每日清扫一次,无池外粪便、无废纸烟头。

  (三)道路清扫

  1.及时清理街路污水污冰,保证无积存。

  2.道路清扫做到“五净五无三根清”,即人行道、车行道、隔离带、道牙子、下水口净;无垃圾污物、无砖瓦石块、无人畜粪便、无纸屑果皮核杆、无浮土;树根、墙根、电柱根清。

  3.及时清理各类垃圾容器外散倒垃圾,果皮箱体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及时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

  2.对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 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区实施挂牌制。好的挂红牌,差的挂黑牌。

  3.室内装修和门窗改建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排放。

  4.定时定点倾倒垃圾,严禁向道路两侧散倒垃圾。

  (五)居民区及物业小区环境卫生

  1. 居民区内无垃圾积存并做到及时倒运到指定地点,装入垃圾容器,垃圾散点与地面持平。

  2.物业小区内无垃圾积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倒运装入垃圾容器,箱体保持清洁。对无垃圾容器的小区实行袋装收集,并及时倒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3.及时清扫楼道与巷道,保持楼道与巷道及住宅楼周边洁净。

  (六)停车场点及广场环境卫生

  1.按时清扫责任区场地,达到清洁无杂物,护拦、隔离桩根部保持清洁,无浮土污物堆积。

  2.车辆停放有序,保持周围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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