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停车场内及停车站点车辆产生的垃圾要运送到指定地点,无沿途乱扔乱倒及抛撒废弃物现象。
4.禁止沿街洗刷车辆,在首尾站洗刷车辆产生的污水须排入下水井口,无污染环境现象。
(七)建筑工地环境卫生
1.施工工地要设置标准围挡(高度在1.8米以上,墙体粉刷,书写醒目标语)。
2.围挡内外清洁,无残土垃圾,无杂物堆积,物料堆放整齐。
3.竣工工地撤离围挡后,要及时平整铺装场地,无裸露地面。
(八)车容卫生管理
1.整治运输车辆,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查处运输车辆遗撒、泄漏和不盖苫布污染环境行为。
2.加大运输车辆密闭改造力度,减少运输车辆对街路造成二次污染。
3.县(市)、区要加强散装货运车辆密闭运输管理,严格查处运输车辆遗撒、泄漏和不盖苫布污染环境行为。
(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
1.清扫作业时间于每日早6时结束,场地清洁,有卫生设施。早晚市场要于早8时前撤摊,晚5时出摊。
2.垃圾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装入容器。
3.教育业主保持摊位洁净,不乱扔垃圾废弃物。
(十)街心游园,绿地环境卫生
1.街心游园、绿地、绿化行道树内保持洁净,及时清理各类杂物,做到自行运出,无园外路旁堆积。
2.树木剪枝要及时清理现场,运净扫完,树下路旁无堆积。
3.定期清理行道树上悬挂的塑料袋。
4.植树种草场地及时清理,无残土遗留痕迹。
(十一)铁路沿线及货场环境卫生
1.铁路沿线无垃圾积存和乱倒现象。
2.货场垃圾及时清运,无堆积;废弃的包装物要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无乱排乱卸现象。
3.运送货物及废弃物要密闭运输,无遗撒泄漏。
(十二)沟渠、乡路及乡村环境卫生
1.及时清理沟渠垃圾污物,保证排水通畅,沟沿两侧无垃圾杂物堆积。
2.公路及乡路两侧无垃圾残土堆积。
3.乡(村)群众住宅区无垃圾堆积,并做到日产日清。巷路及时清扫,厕所及时清掏。
4.河道内无垃圾堆积和建筑残土。
四、责任划分
(一)各中、省直企事业单位所辖地区及独立工矿区企业,由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和独立工矿企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