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
(闽教综[2010]2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防汛任务艰巨。近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检查调研防汛工作时,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度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度汛,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防汛工作再次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校主要党政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孙春兰书记关于“防汛工作是否全面落实,还要看汛期是否经得住检验”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力抢险”的思想和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意识,亲自检查落实防汛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解安全目标任务,不断强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防汛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细致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各地各校要在5月25日前,对各内、外部场所的设备、设施以及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水、电、交通等安全设施和校舍建筑再次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要重点检查校舍是否安全,屋面是否漏水,校内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围墙是否坚固,校外是否有直接冲击校舍和围墙的水源,校内建筑物的防雷设施是否完备,学校电力设备及室外接收系统是否安全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对于自然灾害重点防范学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和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涝等危害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跟踪和监控。大学新校区各高校要加强对易产生洪涝灾害部位的巡查。
三、注重防范教育,强化安全保障。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汛前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防汛措施建设,做好抢险救生的物资器材储备,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特别是低洼地段学校,要备有足量的防洪物资(如铁锹、砂石、编织袋等),有效提高防汛抗灾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进行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在主汛期里,一般不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遇到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恶劣天气时,要根据实际状况,启动防汛工作应急预案,该转移的转移,该撤离的撤离,切实做到预警及时、防范在先,掌握主动权,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