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新
消防法和《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的要求,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狠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探索与学校日常工作相适应的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灭火疏散应急演练制度、防火安全教育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求援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全自查、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防火安全管理机制,做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章能循、有章必循。要实施“三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四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组织,完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操作规程)和“四统一”(统一基础资料登记,统一防火巡查登记,统一防火检查登记,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登记),使学校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学校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补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通过实施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真正舍得投入,配齐、配足、配好消防器材和防火设备,要害部位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管齐下”。要进一步强化消防设施改造和建设,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切实提高防抗火灾能力。
四、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持续深入、认真细致地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排查,排查要覆盖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舍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各个方面,要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严查各种安全隐患和漏洞,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认真整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当前,特别要在前时期校园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再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重点解决在教室、实验室、公寓、食堂等师生聚集场所违规使用明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乱拉电线、油烟道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杜绝在学生公寓使用“热得快”等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电器,以及在学生生活区的商务出租房、特别是学生公寓底层的商务出租房,使用明火、私接乱拉电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现象;落实校园内各种场所的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和工作责任。同时,要对校园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控系统正常运作,确保灭火设施按要求配备并能有效使用,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无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要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安全检查,增强执法、执纪的严肃性,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和校纪的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