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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潮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要点及主要措施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由市农业、工商、质监、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负责)
  1、工作要点:
  (1)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饲料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2)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2、主要措施:
  (1)围绕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抽检和监测,严厉查处和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2)以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料进货查验、添加剂使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等各项制度。
  (3)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监督检查,强化追踪溯源。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由市农业部门牵头负责)
  1、工作要点:
  (1)加强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确保不发生因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问题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强对生猪的检疫工作,确保百姓餐桌安全。
  (2)加大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3)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饲料及畜禽产品养殖环节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4)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
  (1)开展种植业、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生猪“瘦肉精”和饲料非法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生猪检疫工作,防止病毒猪肉流入市场。
  (2)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推动信誉度高的农资下乡进村,构建农资信用体系,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完善检测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相关企业,强化生产源头监管。
  (4)加强执法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切实提高监管服务、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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