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住重点,认真排查
在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在汛期来临之前,各行业、各单位必须抓紧时间,再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汛检查。
要结合城市交通行业实际,重点检查轨道交通运行现场、电车架空线路、防噪板、危险品储存仓库、加油(气)站、户外广告牌、灯箱、电器、通讯设备、抽排水泵站、地下排水系统、合作或出租经营的三产企业等。要重视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注意清点盘查,及时更新补充,确保应急抢险物资足量到位,能随时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
要结合港航行业实际,重点突出海塘、江堤、防汛墙,高空构筑物、在建水运工程、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港区、码头、航道、沿江沿海运输船只等防汛安全工作,加强黄浦江一线和内河港口设施防汛墙、各类挡潮闸的巡查,及时落实措施,防止防汛墙出现管涌或缺口,防止潮水倒灌。加强对危房和临时工棚以及民工宿舍、重点堆场(尤其是遇水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堆场)、塔吊等高空作业机械设备、船舶、防汛墙、闸门、避雷针、高空户外广告牌、烟囱等外部设施及门、窗、雨棚、线路等内部设施的检查、修理和加固,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建立防汛检查登记本,详细记录每一次防汛检查情况。
区县交通主管单位、相关局属事业单位应结合管理职能,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枢纽、省际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区、码头(重点是港口危险品作业码头)、客运站、市轮渡和乡镇渡口、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浮吊船、旅游船、航道、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备足抢险物资,落实防汛通信和救生器材,充实抢险队伍,真正把防汛防台措施落到实处。要重点检查交通港航企业防汛责任制的落实、防汛预案的修订、防汛物资的储备、防汛抢险队伍的落实和防汛设施的隐患与薄弱环节的整改等5方面内容。检查工作务求扎实深入,突出重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
四、畅通信息,加强值班
各有关单位要实施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的响应行动。要及时掌握安全动态情况,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并严格执行险情、灾情信息“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严禁漏报、误报、迟报和瞒报(局24小时值班电话:23115146,传真:6326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