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晋政发〔201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省委、省人民政府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刺激消费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山西实际,出台了相关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了多项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全省经济企稳回升,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为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省陆续出台实施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大县奖补、玉米差价、生猪生产大县奖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新建奶站补助、黄河水价、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LED照明、新能源汽车补贴、廉租房补贴、农村危房改造、拖拉机以旧换新、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专项资金、新网工程、放心粮油工程等多项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并实施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旅游消费春季行动和金秋行动;发放下岗再就业贷款、助学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对重点焦化企业减征排污费,降低外运出省焦炭运销服务费,缓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两权价款,实施“五缓四降三补”政策。上述这些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城乡的消费热情,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9年全省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0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
2010年,我省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消费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继续执行我省已经出台并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系列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工作。要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增加对“三农”的扶持补贴力度,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改善城乡居民消费预期,增加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基础设施投入,消除城乡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发挥聚集消费功能,增加对城镇化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各类社会资源尤其是能源和土地的集约化使用;要通过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指导和调节,努力为不同消费需求者提供适销对路的消费产品;抓好全省城乡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为城乡居民构建方便、廉价、安全的消费环境,建立“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绿色通道,逐步实现城乡商贸物流一体化;充分发挥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转化消费需求的巨大拉动作用。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扩大消费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全省进一步扩大消费的12条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