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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一、继续实施并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972号)精神,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增加电动自行车为新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

  二、继续执行并延长汽车下乡政策实施至2010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三、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研究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

  四、继续实施并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范围。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在省内开展LED照明产品推广试点工程,力争将我省LED照明产品纳入到全国推广范围。

  五、继续实施并减征1.6升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0.5万元至1.8万元。

  六、继续实施住房消费政策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补贴。出台《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年完成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加快城市和国有工业企业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执行国家有关减免住房的税收政策。

  七、继续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部分保险费率、提供相关补贴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延长1年。

  八、加大文化旅游消费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季节性扩大旅游消费措施,对大宗旅游实行奖励,对外省旅行社组团入晋车辆给予相关费用减免优惠。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多种旅游形式,推进“山西人游山西”活动。研究探讨多种形式的促进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扶持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山西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推进休闲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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