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展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要积极参与纠风办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办的“政风行风在线”栏目,并组织向宁夏新闻网“宁夏政风行风在线”栏目积极投稿,全面宣传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和阶段性成效;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环保工作及其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政府或部门环保网站等有利条件,宣传报道环保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在政府政务大厅、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政风行风意见箱”,或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主动走访纠风办、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宣传走访,广泛动员,使群众了解环保、关心环保、理解环保、参与环保,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完善制度,提高效能。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风行风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要对现有的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及时补充完善。在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要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建立起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规范行为,依法行政。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的要求实施行政许可,坚决制止办事拖拉、刁难设卡、以权谋私现象;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要依法进行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坚决制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现象;要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坚决制止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在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坚决制止弄虚作假现象。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五)环保为民,服务群众。进一步规范“12369”环保举报热线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等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及时答复群众投诉。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现象,坚决遏制污染反弹。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同时,积极主动为经济发展服务,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帮助解决环保问题,提高全社会对环保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率。
(六)强化纪律,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环保部“六项禁令”,严禁工作以外时间和节假日期间无公务随意动用监察、监测车辆。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作风飘浮、工作散漫和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努力提高全系统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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