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积极支持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的意见


  (十七)实行延期申报核准制度。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十八)实行缓缴税款审批制度。对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各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现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规定,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理解和运用好各项优惠政策。要在为纳税人无偿提供纳税咨询与办税指导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纳税群体,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结合其所属行业、组织形式、经营规模、技术改造、资金运转、政策落实等情况,提供全程式的辅导与帮助,尽心尽力地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难题,以一流的税收服务,吸引更多外来投资参与技术创新。要通过各级纳税服务机构、12366呼叫中心、税企邮箱等方式,广泛征集纳税人意见,掌握纳税人诉求,畅通救济渠道,并研究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核心内容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益。

  (二)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征管效率。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促进全省国税系统效能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要进一步深化“一窗式”、“一站式”等服务措施,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积极稳妥地推进网上认证、网上报税、网上申报和网上申请的“一体化办税”模式,逐步实现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申报缴税、涉税申请、信息查询等涉税业务的多元化办理方式,不断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征纳成本。

  (三)加强调研分析,积极建言献策。各级国税机关要深入开展国家创新工程试点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积极影响的分析和研究,通过税负分析、弹性分析、税源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方式,准确把握经济税源运行特征。要围绕试点工作基本思路,以洁净煤、装备制造、高性能材料、信息家电等优势产业的发展现状及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生物技术、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潜力为重点开展调研,努力找准税收与经济的最佳结合点和着力点。要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有利政策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