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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和预警级别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和预警级别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6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机构:

  自2010年3月19日市应急委决定启动贵阳市自然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Ⅰ级响应及森林火灾Ⅰ级预警并成立贵阳市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以来,各级各部门在市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的组织指挥协调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灾害应对工作,全市抗旱救灾及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目前,全市旱情总体缓解,重旱以上面积明显减少,饮水困难人口有较大幅度下降,森林火灾频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气象台根据近期降雨实况及未来天气趋势预报,已于2010年4月17日将干旱红色预警降为橙色预警。

  根据气象、旱情、灾情变化和有关预案规定,市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0年4月24日起,贵阳市自然灾害救助、水旱灾害、气象灾害Ⅰ级响应及森林火灾Ⅰ级预警调整为Ⅱ级。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依照相关应急预案确定应急等级。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应按照相关预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工作部署,围绕“保饮水、保民生、保春耕”继续抓好灾害应对工作。

  一、正确判断形势,统一思想认识。跟前一阶段相比,目前我市旱情总体有所缓解,但重灾区还没有根本缓解,抗灾救灾任务还非常艰巨。截止2010年4月23日,全市受灾12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1723.8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2178公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4亿元,仍有48.53万人和1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务必认清形势,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切实做到工作不放松、精力不转移、劲头不减弱,奋力夺取抗旱救灾最后胜利。

  二、把握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坚持把保障城乡居民饮水作为首要任务。对饮水困难群众特别是边远山区困难群众,要服务到底、保障到底,做到一天旱情不缓解,送水一天不停止。二是要充分发动群众抓好春耕生产。农业生产是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考虑今年春耕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心,迅速组织发动干部群众,抢时间、抓进度,尽可能减少损失。要切实搞好春耕用种、用肥、用药等物资保障,加强农业科技指导,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引导农民及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三是要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扎扎实实做好灾情核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做好对因灾致贫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保证缺粮群众的基本口粮,特别是对既缺粮、又缺钱的困难户、五保户、低保户等,必须确保基本口粮。进一步完善、落实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措施。保证灾区粮油、蔬菜等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积极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四是提前做好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即将进入汛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久旱导致水坝受损、土壤疏松等情况,密切注意汛情动态,抓好重点部位特别是病险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查险排险等工作。五是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安全有效使用,坚决防止截留、挪用、贪污等情况发生。六是积极谋划长远发展。把我市水利、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结合起来,着眼长远,加强现代水利体系建设,提高抗灾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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