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大风、暴雨等极端恶劣气候,抓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脚手架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大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做好变(配)电室防雨措施。出现险情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性,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汛期前,要加强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提高其防护意识,并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汛情期间,宿舍要设专人负责,实行昼夜值班。对有安全隐患的临建宿舍的住宿人员要撤到安全地带。
(四)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以防止发生坍塌和坠物伤人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一)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突出“减灾从社区做起”这一主题,全面开展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城市燃气、垃圾处理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抓好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的在建工程项目、市政设施和建筑高边坡工程生活办公区、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严格的巡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险情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转移、疏散群众。
附件:1、《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略)
2、《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21号)(略)
3、《四川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减灾委电[2010]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