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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人为致灾因素变化趋势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10年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明显增加,且规模大。人为挖山削坡、灌溉、采矿等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问题将更加突出,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明显加大。
  2.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类型以自然因素或工程建设引发的中小型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泥石流多发生在主汛期(5~9月),崩塌、滑坡大多发生于主汛期和冻融期(11~3月)。因此,主汛期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地质灾害隐患成灾可能性较高。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范围和对象
  2010年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范围为:城关区皋兰山、大砂沟、白塔山、桃树坪~雷坛河、盐场堡~徐家湾、五一山~九州开发区区域;七里河区彭家坪、雷坛河~金沟区域、阿干镇矿区;安宁区徐家湾~沙井驿区域;西固区金沟~达家台一带;红古区海石湾、窑街区域;榆中县兴隆山山前小康营~柳沟河区域、夏官营~来紫堡宛川河河谷地带;皋兰县石洞镇、大砂沟区域;永登县中堡~城关、铁合金厂~连城铝厂区域。主要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的居民、村民、基础设施、厂矿企业、铁路、公路及旅游景点等。
  三、重点防范期
  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5~9月份,以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治为主,其余月份以滑坡、崩塌等灾害的防治为主。
  四、2010年主要防治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兰州市城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预防为主,重点治理,尤其是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注重基础研究和调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局面。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完成国家、省上的续建项目和我市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附件1)。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二)搬迁避让工程
  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组织做好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西固区、红古区等五个县区12个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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