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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平安亚运”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开展涉亚场所周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涉亚场所周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的覆盖率要达到100%,要细化执法检查方案,明确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制定分级分类监管的具体措施,落实机构和人员。南城、莞城、东城、万江等街道要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实现涉亚场所周边3公里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无重大安全隐患。本项工作由南城、莞城、东城、万江街道牵头负责。

  2.加强体育场馆安防设施建设和维护情况的检查,确保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安全。本项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

  3.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储存单位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换发许可证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涉亚场所周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液氯、液氨等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配备储油罐堵漏器材,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改造,涉亚场所周边加油站完成阻隔防爆装置安装工作。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活动,落实人员力量,定期组织检查,严厉处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本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4.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针对亚运期间客流大量汇聚,商购、休闲、就餐、旅游等活动大量增加的特点,组织开展对商业零售、餐饮、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和体育运动场所的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标志、安全出口、中控室、配电室、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抓好涉亚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亚运会比赛场馆、训练场馆、指定接待酒店、定点医院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亚运会期间消防安全。本项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

  5.抓好涉亚场所建筑安全检测、检查及周边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稳定。本项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6.加强对亚运会场馆周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制,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碰撞、泄漏、爆炸等事件。本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7.通信、电力、燃气、供水等重点主管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亚运期间安全运行及供给。

  8.卫生、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接待酒店、亚运期间食膳卫生安全检查,严防中毒事件发生。

  9.质监、教育、旅游、气象、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0.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化解由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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