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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我展示:仪容仪表,礼仪礼貌,标准普通话展示。时间1分钟。分值10分;
  ●知识问答:每人2题。分值5分;
  ●模拟导游:讲解自创导游词。时间5分钟。分值50分;
  ●命题演讲:时间1分钟。分值5分;
  ●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分值15分;
  2.决赛标准:
  ●风采展示篇。参赛选手分为青春组、端庄组、浪漫组出场展示,并作20秒个性推介(分值10分);
  ●智慧表现篇。参赛选手接受主持人知识问答、情景挑错提问。(每人二道知识题,每题1.5分。每人一道挑错题,每题2分);
  ●现场呈现篇。参赛选手以PPT演示、场景再现等形式,模拟带团,讲解导游词每位参赛选手可选择5名以内模拟助手。时间6-8分钟。讲解分值50分;
  ●才艺表演篇。参赛选手用各种文艺表现形式,结合旅游行业特色,进行才艺表演。时间3-5分钟。分值20分;
  ●网络投票。分值2分;
  ●现场观众投票。邀请有关部门或相关单位10位观众评审员进行投票。分值3分。
  选拔赛理论成绩带入决赛,占总成绩的10%。
  (三)组别:设导游专业组,院校学生组。
  导游专业组: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辖区内持广东省全国导游人员有效资格证书的导游人员,经过海选、初赛选出符合选拔赛、决赛资格的导游人员若干名。
  院校学生组:省内各类院校在校学生经过各地级以上市(文体)旅游局统一组织初赛,选出符合选拔赛、决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若干名。
  (四)参赛人数
  1.海选初赛参赛人数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组委会按照大赛参赛人员标准自行确定参赛人数。
  2.导游专业组选拔赛参赛人数是以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辖区内持证导游人数比例为依据,作适当调整后配置的参赛人数(具体人数见附表4)。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组委会按规定人数上报省旅游局竞赛办公室。
  3.院校学生组选拔赛人数按照各地级以上市在校学生人数比例,作适当调整后配置的参赛人数(具体人数见附表4)。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组委会按规定人数上报省旅游局竞赛办公室。
  四、参赛选手资格
  (一)导游专业组
  1.热爱祖国,热爱旅游事业,遵纪守法,敬岗爱业,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2.具备较广的知识面,较强的表现能力和应变能力。
  3.持有广东省全国导游资格证书的导游人员。
  4.无工作投诉、扣分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院校学生组
  1.身体健康、气质俱佳并具有一定亲和力。
  2.广东省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院校学生。
  五、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按粤办函〔2010〕132号文执行。
  七、竞赛程序
  (一)选手报名:
  1.报名办法:初赛可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也可自行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见附表1、2)交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组委会竞赛办公室。选拔赛由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组委会竞赛办公室将初赛优秀选手个人报名表(见附件1、2)和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局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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