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日期:初赛报名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办公室自定。选拔赛选手上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
3.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完整填写报名表格一份。
●随表格附上2寸彩色免冠照及7寸生活近照各两张,(照片背后请写明“姓名”)。
●专业组选手需交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和学历复印件各一份。院校学生选手需交身份证和学生证及学校证明复印件各一分。
4.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各地级以上市(文体)旅游局竞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各地级以上市(文体)旅游局指定。
●联 系 人:各地级以上市(文体)旅游局指定。
(二)资格审查:初赛选手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选拔赛、决赛选手由省旅游局竞赛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三)制发参赛证:选拔赛、决赛选手统一佩戴本工种基竞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四)初赛、选拔赛、决赛:
1.初赛。初赛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局要广泛发动旅游企业开展导游人员技能培训学习,指导、帮助、支持院校参赛师生赛前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于今年6月中旬前完成初赛组织工作。在初赛优胜者中选拔组成代表队,参加选拔赛竞赛。
2.选拔赛。选拔赛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按照集中或分赛区的形式,在8月上旬完成决赛选拔工作。
3.决赛。决赛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参加决赛的选手经过集中培训,参加今年9月10日前举办的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决赛。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需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抽签号码顺序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必备的用品自带。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出,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6.在比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刻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二)赛场规则
1.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进入赛场。
2.比赛现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单位组织的观摩队、啦啦队在指定的位置就位,不得在赛场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
九、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判工作。(具体人员略)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尽快将处理意见向当事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