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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宁科[2003]88号)


各产业集团、高新园区管委会、区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加快高新产品开发,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现已开展2003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按省科技厅工作部署,市科技局负责南京地区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03)08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03)085号]所确定的条件。
  原则上只有已经被认定为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方可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材料及附件必须符合《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03)085号]所规定的要求。
  从2003年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用新的申报软件和申请表,请各有关单位从南京科技(网址:http://www.njkj.gov.cn)或江苏省科技信息网(网址:http://www.jssti.net)自行下载申报软件、申请表。企业申报资料应包括:
  (1)书面材料:①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②相关附件。
  书面申报材料要求文字规范、工整,采用A4纸格式,附件完整,附上目录,一式四份。所有申请表必须盖企业和主管部门红章。
  (2)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导出数据软盘2张。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从2003年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改为常年受理。为提高受理、汇总效率并便于安排专家咨询,暂定每月的20~25日为集中受理期,最近一批的集中受理截止期为5月25日。2003年申请受理最终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及软盘由各高新园区管委会、区县科技局、产业集团为单位,统一盖章汇总后报送我局委托受理单位--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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