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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节水型社会建设2010年度目标任务(修订)》的通知(2010)

  (五)生活节水水平继续提高。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保持在12%以下,城市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全市水功能区水质平均达标率超过7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比例控制在11.4%以下,无地下水超采区。
  (七)社会各界节水意识进一步深化。节水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节水教育进入各级学校,社会各界广泛开展节水活动和节水论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社会对节水的监督加强,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
  1、完成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项工作。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会议,通报建设情况,组织对各单位的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环保局、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2、全力做好国家验收考核准备。对各项节水规划指标进行梳理分析,做好各类验收资料准备,深入总结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特色和亮点。(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环保局、教育局)
  3、实施区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制定并下达区县节约用水年度计划,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保障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完善有关节水规章、制度和标准及开展节水科研项目研究
  4、按照《关于推进南京市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小区、学校等四大载体创建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完善载体建设考核验收办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住建委、环保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5、做好节水评价指标分析整理。对2008-2010年各区(县)和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节水工作进行统计评价,规范整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水利局、发改委)
  6、实施节水科技项目研究。完成《南京市节水灌溉定额及农业节水技术研究》、《南京市水价改革及其影响研究》和《南京市化工行业用水定额研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三)大力做好节水宣传工作
  7、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按照《节水型社会宣传工作方案》,把节水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举办节水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节约用水的先进典型和节水知识,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编制各类宣传读物,发放宣传手册,张贴节水标识牌等。拍摄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宣传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水利局、住建委、各区(县)政府)
  8、深化青少年节水宣传教育,把节水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三维格局。提高节水教育宣传水平,建立青少年节水教育课堂,在驻宁高校和中小学校开展节水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开办节水论坛。开展节水型高校示范点建设,创建6家节水型高校。(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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