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市场重点节点专项执法检查
要结合本地市场实际,确定重点节点,区分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种类食品,组织地开展经常性和集中性整顿。一是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的专项执法检查。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糕点、月饼、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场所食品经营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社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加油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问题。三是认真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以不同季节及“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为重点,突出抓好季节性、节日性重点食品品种的检查,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四是认真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法定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是否符合经营散装食品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防止交叉污染的特殊要求。
(三)食品添加物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国家统一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品种名单,认真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要集中开展检查行动,依法规范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要深入贯彻《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制品,要依法监督或责令经营者全部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下架退市的奶制品,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生产企业召回或者依法进行销毁,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对进口的奶制品,重点检查食品合格证、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手续。
(五)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